1、办理方式
本人须亲自到大使馆办理。
2、申请材料
请按香港入境事务处网站有关申请香港特区护照、香港海员身份证或香港签证身份书要求提交申请表、照片、及其他材料。
3、费用
(1)付与香港特区政府的申请费(包括证件费及邮寄费,详见香港入境事务处网站有关收费规定),可以个人支票形式支付,抬头写“HONGKONG SAR GOVERNMENT”。
(2)从老挝向香港入境事务处速递(DHL)申请材料邮寄费60美元,可以个人支票形式支付,抬头写“FEDEX”。
(3)如申请人通过使馆提交申请,另需付与使馆手续费10美元。
4、办证时间
一般为1至2个月。使领馆接到香港入境事务处制作好的证件后,会立即通知申请人领取。
5、除已领取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人士外,所有特区护照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均须同时申请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居住海外的香港居民,除非为了申请特区护照,否则无需申领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在老挝的香港居民若发生护照或旅行证件丢失、损毁或证件过期失效等情况,本人又急需返回香港,可向大使馆或总领馆申请香港入境身份陈述书。如本人尚持有有效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则可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直接返回香港。
1、办证方式
本人必须亲自到大使馆或总领馆办理。
2、提供材料
(1)任何能证明其香港居民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等。
(2)在香港的联络人电话和传真(包括白天、夜间)。
(3)护照正面免冠彩色照片(55X
3、办证时间
因需向香港入境事务处核实情况,因此时间不确定。使馆接到香港入境事务处的答复后,将即时通知申请人领取。
4、收费
每份30美元。
1、申请方式
申请人应直接向澳门特别行政区身份证明局提交澳门特区护照和旅行证申请。
2、申请材料
海外澳门特区护照和旅行证申请人可向我馆或直接向澳门特别行政区身份证明局索取"澳门特区旅行证件申请书"以及 "海外邮寄申请须知"。
申请人按要求填写表格,并备齐有关材料后,直接将材料寄送至:
澳门议事亭前地20号 身份证明局局长 收
Director of Identification Departmentof Macau SAR
Largo Do Senado, No. 20, Macau (via
3、紧急情况下的身份核实
在非澳门当地办公时间(上午9:00---下午5:45)内,如澳门居民发生非常紧急事宜、须核实身份,可径与澳门身份证明局局长联系,移动电话:(0853)6813664。
4、无有效证件者
无证件或证件过期、需回澳门申请办理证件的澳门居民,可联系使馆寻求协助。
5、澳门特别行政区身份证明局联系方式
网址:www.dsi.gov.mo
电话:(0853) 356615
传真:(0853) 374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