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领事服务 > 领事保护与协助
@在老中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保护与协助条例》已经正式施行,这些领保知识您需了解!
2023-11-14 11:59

2023年7月9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第763号国务院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保护与协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链接:https://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307/content_6891760.htm),自今年9月1日起施行。人在老挝,“领事保护”与我有关吗?

    一、问:什么人可以获得领事保护与协助?

    答:《条例》规定:凡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具有中国国籍者,都可以请求获得中国政府的领事保护与协助。也就是说,只要您是中国公民,无论是大陆居民,还是香港、澳门和台湾同胞,无论是定居国外的华侨,还是临时出国人员,无论是在国外学习的留学生,还是务工人员,都是领事保护与协助的对象。

    二、问:我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获得领事保护与协助?

    答:《条例》规定:在国外的中国公民、法人、非法人组织在正当权益被侵犯或者需要帮助时,可以通过外交部建立的热线电话和网络平台,或者向驻外外交机构寻求咨询和求助。《条例》明确在国外的中国公民、法人、非法人组织在正当权益被侵犯、涉嫌违法犯罪、无人监护、基本生活保障出现困难、下落不明、意外受伤死亡、因重大突发事件人身财产受到威胁等情形下,驻外外交机构应当提供领事保护与协助;根据不同情形,驻外外交机构可以分别向驻在国有关部门核实情况、敦促依法公正妥善处理、协调国内外有关方面提供协助、提供相关信息和建议等。驻外使领馆将根据当地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具体情形,在职责范围内为您提供必要协助。

    三、问:我该如何获得领事保护与协助?

    答:《条例》规定:在国外的中国公民、法人、非法人组织在正当权益被侵犯或者需要帮助时,可以通过外交部建立的热线电话和网络平台,或者向驻外外交机构寻求咨询和求助。